渭南应对疫病十大措施
信息发布者:惠子0927 2020-01-26 16:27:27 转载
渭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针对当前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政府于2020年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我市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渭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决定,在前期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陕西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执行属地负责制。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艰巨性、复杂性,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立即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动关口前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二是采取最严格的排查措施。建立市、县、镇、村排查网络,全民动员,开展群防群控。各地要对各辖区内“近期在武汉居住、有武汉旅游史、接触过武汉发热或咳嗽患者、从武汉或经武汉返乡来渭”人群进行全面排查,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地开展信息登记及体温监测,实施居家隔离并及时报告,切断传播途径,确保“排查无遗漏、防控无死角”,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是全市所有区域内景区、宗教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互联网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取缔活禽市场;全市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各类培训全部暂停。
四是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做好消毒、通风。餐饮企业同一空间内30人以上聚餐、聚会暂时取消。
五是要在进入渭南各路段设立检查点,对所有进入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全部实施体温监测,出入人员必须配合监测体温;对市域内所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全面消毒、通风。
六是加大社区和农村监测防控力度,对所有社区和农村进行全面消毒作业。医疗卫生机构、车站等一线工作人员以及商场、餐饮、理发店、交通工具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是加强医疗救治工作,尽最大努力救治患者。要对确认病例在指定专业医院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实施定点医院隔离医学观察,开展实验室排查,经实验室诊断排除的,可解除隔离,对密切接触者及可疑暴露者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确保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八是开展最广泛的宣传教育、社会动员和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普及疾病预防知识,引导群众科学防病,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配合、支持疫情防控。
九是做好物资准备,全面保障急需的治疗药物、诊断试剂、防护用品、消杀药品等物资。储备社会生活必需品,打击哄抬防护物资物价行为,切实保证商品供应。
十是对不配合居家隔离、观察监测或在医疗机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患者及家属,以及不服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强制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知。
渭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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